2020年3月韩梅梅与李雷经过八年恋爱长跑终于步入婚姻殿堂。婚后不久,妻子韩梅梅怀孕了,正当一家人沉浸在幸福和喜悦中时,丈夫李雷却突然遭遇车祸去世,生前也未订立遗嘱,此时韩梅梅腹中胎儿尚未出生。
韩梅梅腹中胎儿能否继承李雷的遗产?
答: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,但是胎儿尚未与母体分离,不是独立的自然人,不能依据民事权利能力的一般规定进行保护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二十八条“遗产分割时,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。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,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。”
对于未出生的胎儿的保护,局限在“保留继承份额”这一规定。
即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则创设了“胎儿利益特别保护制度”, 这也成为民法典总则编的亮点之一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原文
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、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,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。但是,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,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。
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,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,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。
上述条文明确规定胎儿在涉及遗产继承、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特定情形下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。遗产分割时,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。根据16条的规定,胎儿在遗产继承方面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,作为具有权利能力的一分子,也就意味着胎儿享有继承权,拥有依法获得遗产的权利。
腹中胎儿出生后就一定能继承遗产吗?
答:不一定!
还应根据胎儿是否能够顺利娩出存活分情况而定:
1.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,胎儿即成为活的婴儿,也就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。这时,为胎儿所保留的遗产即成为婴儿的财产,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保管。
2.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不久即死亡,为胎儿保留的遗产则由婴儿的唯一继承人即其母亲(因刚出生的孩子不可能有配偶和子女,而父亲已经亡故,无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)法定继承。
3.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,则该保留份额由被继承人(死者)的法定继承人继承。
所以,例子中韩梅梅腹中的胎儿依法享有继承权,在对李雷的遗产进行分割时,应当保留其继承份额。最终韩梅梅的孩子能否继承李雷的遗产,还应当依据其出生时是否为活体分情况而定。